教師“六條禁令”

發布者:韓超發布時間:2018-10-02浏覽次數:3753

1、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财物;

2、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、考核評價的宴請;

3、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、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;

4、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;

5、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、報刊、生活用品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;

6、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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